摘要:
为提升灾区社会经济发展,政府提出“加速灾后恢复速度,提前完成恢复重建”任务。然而灾后恢复速度的提高与灾后救助力度关系密切,在制定“提前完成”的目标时,也需要考虑自身经济发展水平与资金预算能否支撑目标的实现。为此,该文以武汉市2016年7月6日期间暴雨洪涝灾害对各行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为基础,建立符合经济学机理的间接经济损失动态评估模型,并以间接经济损失为中间纽带,构建7种恢复速度目标与灾后救助资金之间的定量关系,评估“提前完成”所需救助资金及其对恢复过程的动态影响。结果显示:①恢复重建目标由提前两个月(10%)完成提高至九个月(50%),救助资金将由54亿增加至1101亿元,增加近20倍。但当目标提前五个月(30%)起,武汉市经济系统受益于救助资金,其防灾减灾能力将得到可持续性的提高。②武汉市政府140亿实际防洪救助投资使此次灾后恢复时间由一年半提前至半年,对减小隐藏于产业关联背后的间接损失、提高经济恢复能力作用显著。结果表明恢复速度不仅是时间概念,更存在力度概念,在追求恢复速度的同时,应结合救助资金预算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,制定合理、高效的灾后恢复重建目标,保证救助力度能够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。
|